南京公积金政策再放宽直系亲属可互助提取支付首付 期限延至2026年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31日发布重要政策调整,对现行《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进行两大关键性修订。这一调整将直接影响南京市民的家庭购房资金筹划方式。
政策核心变化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提取范围从原先的购房人及其配偶,扩展至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但提取顺序有明确规定——必须优先使用购房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在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方可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账户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亲属提取需满足特定条件:提取人本人不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签订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协议。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公积金资金安全,又确保了提取行为的合理性。
其次,政策有效期获得延长。原定短期试行的实施细则,现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给予市民更充足的时间规划购房资金。
业内专家分析,此次政策调整具有多重意义:
1. 增强家庭购房资金互助能力,尤其帮助年轻家庭解决首付难题
2. 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盘活家庭闲置资金
3. 延续楼市支持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人需准备完整的亲属关系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办理时需所有相关账户持有人共同到场确认。具体操作细则将在近期通过各服务网点详细说明。
这一政策调整预计将惠及三类主要群体:新婚夫妇、新就业大学生以及改善型购房家庭。特别是在当前房价水平下,通过聚合家庭公积金资源,可显著降低购房初期资金压力。
需要提醒的是,该政策仅适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总额。市民在办理前应详细咨询12329服务热线或各网点,确保符合所有条件。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