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通辽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部署要求,全市9个受理点经过培训已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在9月1日如期启动了我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为促进工作取得实效,通辽市公安局制定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工作实施细则》,并印制了5000份宣传资料,为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生活提供了更多服务和便利。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申领条件


  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申领需提交的材料


  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或就业或就读证明材料; 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申办时限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证件有效期限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作。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权利


  1??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


  2??参加社会保险


  3??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六项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享受九项便利


  1??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2??住宿旅馆


  3??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


  4??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


  5??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


  6??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7??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8??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9??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


  我市受理点


  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施介派出所


  0475-8235925。


  科左中旗公安局了保康派出所


  0475-3214613。


  科左后旗公安局户政大厅


  0475-5555456。


  扎鲁特旗公安局户政大厅


  13847455600。


  奈曼旗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


  0475-4210100。


  库伦旗公安局库伦镇派出所


  0475-4913350。


  开鲁县公安局开鲁镇派出所


  18947536745。


  霍林郭勒市政务服务中心


  0475-7921551。


  开发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0475829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