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24日讯 网友提问:原在烟台工作,后来离职,公积金账户被注销,但内有近3万元,一直未提取。这部分钱,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您好!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是按照每年6月30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