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新闻网讯( 记者方新平 通讯员田学志 )借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拒不还款,本想投个机取个巧,孰料蕲春县人民法院接到公积金部门诉状后及时开庭,判令拍卖被告抵押房屋,价款优先偿还公积金借款本息、利息、罚息和诉讼费、律师费,让投机取巧者偷鸡不成蚀了一把米!


  市民占某因购买房屋,2015年10月,向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蕲春办事处申请24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并以其贷款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约定每月按时还款。


  可自2019年5月起至今,占某持续逾期还款。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蕲春办事处多次催收无果后,于今年7月将借款人占某告上了法庭。


  9月9日,蕲春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尽管占某没有到庭。但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蕲春办事处与被告占某所签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因被告占某未能依照合同规定全面履行付款义务,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其行为属于违约,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遂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占某与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蕲春办事处签订的借款合同;判令占某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偿还借款本金179370.23元,截止2020年7月6日止逾期利息5511.22元,罚息567.50元;并由占某承担本案律费用!如占某在法定时限内继续不履行法院判决,则拍卖占某抵押房屋,价款优先偿还本案借款本息、利息、罚息和诉讼费、律师费。


  (见习编辑: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