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这两镇享受公积金“专属福利”,优惠政策都在这!
12月7日上午,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试点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进工作有关情况。
推进背景:
今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在全市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试点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过在试点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帮助基层职工和农民工解决购房难、贷款难的问题。
鼓励引导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乡镇购房,利用住房公积金推动我市城镇化进程。
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
邳州市官湖镇
9个中心镇(小城市)
丰县欢口镇、
沛县敬安镇、
睢宁县双沟镇、
邳州市铁富镇、
新沂市草桥镇、
铜山区利国镇和大彭镇、
贾汪区大吴街道、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上述10个镇(街道)联合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缴存范围,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城市建设职能,支持全市新型中心镇建设。
截至今年11月底
县区各乡镇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87笔8711.7万元
支持乡镇住宅建设资金
17443.7万元
解决职工住房建筑面积
54714.6平方米
新增开户单位36家
缴存职工16240人
带动房地产消费18亿元
对助力宜居宜业的乡镇建设
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1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试点范围的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优先安排资金保证各试点范围内商品住房项目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确保及时放款,项目开发企业可通过网络在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登记备案。
在各试点范围内推广应用市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合作开发的“个人公积金e家贷”和“中小企业公积金信用贷”信用贷款项目。
2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试点范围内,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且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2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配偶、子女遭遇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3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中心镇(小城市)培育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各级部门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小步慢走,分期分批建缴”的政策。
通过政策引导逐步扩大试点镇(街道)用工单位的建缴工作,引导企业经营者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承担法定的社会责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目前在徐州10个中心镇(小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明年计划扩大到30个乡镇。
通过联合当地镇政府开展全面的政策宣讲工作,通过政策扶植,政府行政推动,逐步提高职工公积金缴存覆盖率,进一步推动中心镇(小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中心镇的竞争力。
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获得良好的居住条件,可以让更多的职工能够安心留下发展本地企业,对于引进人才,提高乡镇人口净流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徐州发布:杨旭东 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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