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齐鲁网11月5日讯(龙口台 吕忠坤)为进一步满足刚性购房群体资金需求,在刚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新政中,对贷款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贷款额度的计算标准有了新调整,包括对个人还贷能力系数和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都进行了调整,此项举措可使户均贷款额度提高2万余元,每年能增加投放3.3亿元购房融资资金。


  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两个公式,在最高贷款限额内,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实际可贷款额度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金额取整至万元):(一)可贷款额度≤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12月×可贷款年限×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4);(二)月还款额≤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


  新政将这两个条件作了调整:将公式(一)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0.4调整为0.5;公式(二)调整为“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月实际收入+配偶实际收入)/2.同时,调整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与新建商品房相同的标准,即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分别提高到30万、30年,而以前分别为20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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