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小布最新发布的


  《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实施方案》(试行)


  引起大家关注


  9月16日,


  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9年9月12日)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


  在宜昌区域范围内的


  既有住宅需要加装电梯的,


  可以提取


  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嘉明花园2号楼加装的电梯


  要注意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小布带你详细了解


  注意事项


  1.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经既有电梯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时间须在《同意加装电梯意见书》一年内以内。


  3.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费用支出,且不高于筹资交费收据金额。


  4.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


  6.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本人宜昌市民卡或宜昌区域内可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广发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储蓄账户。


  7.提取人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应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后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请参阅中心网站《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所需材料


  1.身份材料: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确需他人代办的,另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见注意事项6)。


  2.加装电梯证明材料:


  ①城区提供《同意加装电梯意见书》,县市区提供当地住建部门同意加装电梯的审批文件;


  ②加装电梯所需费用的分摊明细;


  ③加装电梯费用的集资收据及刷卡凭证(刷卡凭证人为所有权人或其直系家庭成员)。


  3.其他材料:


  ①配偶是非产权人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②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的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结婚证。不能联网查询或宜昌区域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实时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


  嘉明花园小区2号楼加装电梯外观。叶枝顺 摄


  便民提示


  1.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2.办公地址:


  一马路营业部地址:宜昌市一马路24号;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


  宜都营业部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沿江大道52号;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长坂路61号;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3号;


  兴山营业部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1-2号;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


  五峰营业部地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御庭湾小区2号楼3楼。


  3.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网址:


  http://gjj.yichang.gov.cn/


  来源丨宜昌发布、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丨 杨杨 编审丨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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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秭归屈原故里


  图 刘义兵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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