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关于落实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滁金管〔2017〕43号)精神,2019年度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7年1月1日以后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且缴存职工人数达到职工总人数的50%以上(含),申报补贴时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二、申报期限


  符合补贴条件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应于2020年3月30日前申报2019年度财政补贴,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资料


  1、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申报表(同时提供电子版)


  2、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清册


  3、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应与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名册一致)


  4、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


  6、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引进人才审批表


  四、申报地址


  市直(含市经开区和苏滁园)及琅琊区、南谯区企业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提取科办理补贴申报工作,各县(市)企业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补贴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


  市直3029473、3022586


  天长7030371


  明光8038809


  定远4888518


  全椒5220003


  凤阳6715327


  来安5625178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6日


  来源: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