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很多“打工人”小伙伴都有点忧愁,


  工资不涨,手头紧张,


  大家都快成交房租“困难户”了


  那有没有办法能减减压呢?


  当然,这里有个好消息!


   今起,


   在珠海申请以租房原因提取公积金,


   可以一月申请一次啦!


  快一起仔细往下看


  11月30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办理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补充通知》(下简称《通知》),就因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应。《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自然月内最多提取一次,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得超过24000元。


  怎样申请?去哪申请?要啥材料?不慌!下面一一解答!


  1什么人可以申请?


  已在珠海市开户汇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可以申请:1.申请人及配偶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无自住住房;2.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3.申请提取当月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住房公积金提取支出记录;4.申请提取当年以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未超过24000元。


  2办理提取需要啥材料?


  办理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 身份证;2. 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开户行限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注:如缴存职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额度是多少?


  职工每次申请提取,审批通过后提取金额将按当时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90%进行计算,一次性支取,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超过24000元。


  4可以到哪里办理?


  目前公积金中心线上申请渠道(官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等)已开通租房原因提取公积金业务申请功能。职工可直接通过线上提交申请,审批成功后,资金将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职工也可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及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办理,具体地址信息可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查询。


  5其他问题


  问:职工上一年租房原因累计提取金额未达24000元上限,提取额度可计入本年度提取中吗?答:不可以,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以自然年进行计算,上一年度未申请使用的提取额度或由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未达提取上限的,无法累计到下一年提取额度中。问:职工提交申请,通过审批并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资金可申请退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吗?答:不可以。


  快转发告诉小伙伴这个好消息!


  来源:知珠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