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9年长宁社保缴费标准有调整,赶紧申报!
注意啦!注意啦!
2019年长宁社保缴费标准有调整~
要申报的小伙伴们赶紧看!

近日,长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发布
《关于做好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谁能申报?怎么申报?
你关心的都在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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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在我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此次缴费工资申报范围)。
缴费工资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9年7月30日前务必按时完成缴费工资申报以及2019年度的缴费基数调整性补差工作,并按时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若因参保单位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导致少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综合业务股联系电话:0831—4630229
缴费工资申报口径
用人单位以职工2018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缴费工资申报资料
用人单位填报《2019年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确认签字申报表》(附件1)《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附件2)一式贰份,参保单位和社保局各留存一份,缴费工资需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社保信息系统会根据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自动“保底限高”。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输入提取码“bqn7”下载相关表格!
缴费工资申报方式
网厅申报
用人单位通过“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简称:网厅)申报缴费工资。
具体流程如下:
1.点击【单位业务经办】模块下的“单位工资申报导出”,可导出单位职工原始工资数据,在此表格中填写职工2019年的缴费工资,同时核实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等基础信息,如有误请及时到社保局修改,以免影响职工的社保待遇。
2.点击【单位业务经办】模块下的“单位工资申报导入”,点击“浏览”,选中已填写的单位工资申报表,然后点击“批量工资申报上传”(核对成功记录,失败的可在失败记录里查看原因更改后再次做批量上传),最后“提交审核”。
3.登审核账号,点击【单位业务经办】模块下的“工资申报审核”,可查看所申报的工资明细确认无误后点击“通过”。
4.缴费工资申报成功后,点击【单位业务经办】模块下的“单位调整性补退申请”,然后点击“申请”办理2019年度的缴费基数调整性补差计划,第二天在此模块查询处理状态。
5.“单位调整性补退申请”显示为已处理状态后,点击【单位信息查询】下的“计划查询”,输入当前月份并查询,在未生成计划预览一栏中点击生成计划,完成后在已生成计划查询栏查看结果。
6.生成计划后,点击【单位业务经办】模块下“征集通知单生成”,输入当前月份点击查询,再点击操作,选择生成征集通知单并打印通知单。

柜台申报
未在网厅申报的参保单位,请携带U盘到长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拷贝《缴费工资申报表》基础数据、《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2019年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确认签字申报表》,拷贝格式不得修改。用人单位如实填报各表格中的相关指标,并核实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等基础信息,如有误请及时到社保局进行修改,以免影响职工的社保待遇。
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参照表

相关统计数据
根据国家、四川省、宜宾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2019年涉及社会保险相关统计数据明确如下:
(一)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
(二)2018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216元。
(三)2018年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4717元。
(四)2018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7686元。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0464元。
(五)2018年宜宾市职工平均工资(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126元。

小伙伴们,这些重要的信息你get了吗?
赶紧转发起来
开始2019年长宁社保缴费申报
7月30日前
就要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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