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2月起,长兴的个人信用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查询网点自助设备全面开通手机扫码支付功能,个人可通过银联云闪付、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方式支付查询费(如使用现金支付,请至人民银行网点查询)。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国家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个人通过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每年前两次免费、第三次起为每次收费10元;个人通过互联网征信中心官网查询的,继续实行免费。


  长兴查询网点如下:


  ◎长兴县代理查询网点


  长兴农商行总行(太湖街道明珠路1298号)


  工商银行长兴长海路支行(龙山街道锦绣路1-8号)


  中国银行长兴县支行营业部(雉城街道金陵南路51号)


  ◎人民银行查询网点


  人民银行长兴县支行(雉城街道金陵中路666号)


  据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介绍,本人查询信用报告有以下主要途径:1.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至查询网点现场查询;2.通过登录互联网征信中心官网查询下载;3.通过登录个人网银查询下载(现阶段的试点银行为招商银行、中信银行)。除国家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未经授权委托公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代替他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