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退休人员养老金又要涨了!企业减负职工受益
7月23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社局介绍社会保险降费有关情况,并现场答记者问。

据了解,2010年以来,泰安市先后多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多个险种。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泰安市落实了新一轮降费政策。泰安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均降至16%。
降费政策减轻了个人和企业负担,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以一名普通职工的身份提问:社保降费后缴费少了,负担轻了,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泰安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磊现场解答:实行降费政策不会影响养老金发放。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实行降费政策的前提条件。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虽然短期内会导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但长期看有利于促进更多人员参保缴费,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实质是妥善解决当前和长远的问题。同时,泰安市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基金形成的累计结余较多,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20多亿元,完全有能力保障降费后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新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会降低。从制度设计角度看,单位缴费费率与职工退休待遇无直接关联。职工退休养老金待遇的高低,与本人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挂钩,与单位缴费费率高低不挂钩,单位缴费费率的高低,只与企业负担挂钩,费率高负担重,费率低负担轻。”乔磊补充说,针对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调整的新变化,泰安市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要求,确保职工待遇不降低。这是有制度保障的,请大家放心。
随后,乔磊在发布会现场通报,7月19日我省部署了2019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也就是说以前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不仅不会降低,还会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这是泰安市企业退休人员连续15年调整提高养老金水平,也是第4次统筹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这次降费对社保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都进行了降低。很多企业和职工非常关心前期按较高比例、较高基数缴费的企业和个人该如何处理。
泰安市社保中心主任许向群在发布会现场解答说,对于按较高比例缴纳的企业,比如有些企业已经按照养老保险18%比例缴纳了5月之后社会保险费,将通过系统调整记账,形成挂账款,在单位再次缴费时自动进行冲抵。
对于按较高基数缴纳的,主要是前期保底基数较高,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保底基数有所降低的情况。将按照新公布的缴费基数对需涉及调整的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重新核定缴费。一是企业职工基数调整,对2019年基数申报时按照预定保底基数申报,且高于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进行调整,调整后未缴费月份按照新核定基数缴费,之前已缴费月份通过调整记账形成挂账款,在单位再次发生缴费时冲抵。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调整,对于已按原预设保底基数缴纳且有按新保底基数缴纳意愿的,经本人申请,可予以调整并在再次发生缴费时冲抵。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按现行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在缴费基数确定的情况下,实际缴费越高,则个人的缴费指数越高,个人帐户积累额越高,从而将来的退休待遇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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