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卢 凯)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日,记者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5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5元调整为180元,即每人每月增加25元。


  这次调整是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第6次提高基础养老金,也是2017年以来连续第3年调整。这次调整可以让全区33275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每月增加25元养老金,每年能增加300元收入。


  同时,为了让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能得到全面落实,争取做到“一个不能少”,实现应保尽保,4月9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下发《关于明确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的通知》,将所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其个人缴费由财政按当地第一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在我区,将有4300多名三、四级残疾人将受益,为进一步推进困难人员应保尽保打下了基础。


  此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标准为参保人死亡当月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所以,基础养老金提高后,丧葬补助费也会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