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各用人单位、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省、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工伤保险经办职能已由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单位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划转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双方自6月1日起正式移交有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原来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的工伤保险业务,移交至县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办理。


  二、工伤保险缴费核定业务经办地点调整为阳新县市民之家一楼养老保险窗口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及建筑业参保业务经办地点调整为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工伤保险股办理。


  三、上述业务经办变更时间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敬请致电:


  县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股:0714-7351432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714-7329009


  特此通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阳新县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阳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