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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看到一张不太完整的河北省某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感觉很有看头,今天带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重点解读内容:


  1.河北省事业单位视同缴费指数计算办法;


  2.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老办法养老金待遇计发过程之“累计工资增长率”以及“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计算方法。


一、基本信息

  1.河北某事业单位人员,男,1961年6月出生,1981年10月参加工作,2014年10月建立个人账户,2021年6月退休。2021年6月退休时为专技七级,薪级41级。


  根据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中已知信息推断,该事业单位人员大概率为教师,2014年9月时为中级职称~专技八级岗位,34级薪级;最后一次职务升降(晋升副高级职称~专技七级岗位)发生在2020年某月。


  2.缴费年限


  (1)视同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


  (2014-1981)×12+9-10+1=396月=33年


  (2)实际缴费年限(建立个人账户时间至退休时间)


  (2021-2014)×12+6-10+1=81月=6.75年


  (3)累计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396+81


  =477月


  =39.75年


  3.视同缴费指数


  (1)职务(岗位)指数


  0.892(事业专技七级)


  (2)级别(薪级)指数


  0.452(41级薪级)


  (3)津补贴指数


  0.890


  (4)缴费年限(工龄)系数


  1.041


  (5)视同缴费指数


  =[(职务指数+级别指数+津补贴指数)÷缴费年限系数?0.277]×修正率


  =[(0.892+0.452+0.890)÷1.041?0.277]×0.9411


  =1.759


  说明:河北省这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视同缴费指数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龄(缴费年限)系数,二是要减去0.277,三是乘上一个修正率。


  4.实际平均缴费指数


  1.714


  5.平均缴费指数


  =(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


  =(1.759×33+1.714×6.75)÷39.75


  =1.751


  6.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67640.9元


  7.职业年金累计储存额


  96955元


  8.退休当年(2021年)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


  6575元


  9.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职业年金计发月数


  139


二、新办法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退休当年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1+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6575×(1+1.751)÷2×39.75×0.01


  =3594.96(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67640.9÷139


  =486.63(元)


  3.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当年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6575×1.759×33×1.3%


  =4961.57(元)


  4.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96955÷139


  =697.52(元)


  5.新办法养老金合计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


  =3594.96+486.63+4961.57+697.52


  =9740.68(元)


三、老办法养老金

  1.相关参数


  (1)2014年9月基本工资


  1)本人2014年9月时的职务(岗位)和级别(薪级)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


  =780+834+(780+834)×0.1


  =1775.4


  ≈1776(元)


  2)本人2020年晋升副高时的职务级别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


  =930+1064+(930+1064)×0.1


  ≈2194(元?)


  (2)计发比例


  0.9(工作年限35年以上)


  (3)退休补贴


  专技八级2436元(核定表)


  专技七级2602元(根据核定表相关数据经过运算得到)


  (4)其他津贴


  10元(教龄津贴)


  (5)增发退休费


  国办发[2015]3号文规定,讲师及相当职称增发退休费标准为35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增发退休费标准为460元。


  (6)截止退休上年度的累计工资增长率


  累计工资增长率=(1+2014年工资增长率)(1+2015年工资增长率)(1+2016年工资增长率)(1+2017年工资增长率)(1+2018年工资增长率)(1+2019年工资增长率)(1+2020年工资增长率)


  =(1+0)(1+0.06)(1+0.045)(1+0.03)(1+0.03)(1+0.029)(1+0.025)


  =1×1.06×1.045×1.03×1.03×1.029×1.025


  =1.2394


  注意??


  河北取1.2394,其他省份多取1.2395。参考下表。


  (7)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基数?


  =升降后(副高?-专技?七级?、40级薪级?)的待遇?基数-升降前(中级?-专技八级?、34级?薪级?)的待遇?基数


  =[(副高七级工资标准+40级?薪级?工资?+提高?10%)×计发比例+副高级退休补贴+教龄津贴?+副高?增发退休费]??[(专技八级工资标准+34级薪级工资+提高10%)×计发比例+中级退休补贴+教龄津贴+中级增发退休费]


  =[(930+1109+204)×0.9+2646+10+460]-[(780+834+162)×0.9+2436+10+350]


  =(2243×0.9+2602+10+460)-(1776×0.9+2436+10+350)


  =5090.6-4394.4


  =696.2元


  (8)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


  =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基数×升降开始年度至退休年度累计工资增长率


  =696.2×1.025


  =713.6(元)


  说明: 1.025是2020年职务升降(晋升副高)时至退休上年度(2020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也就是1*1.025=1.025。


  2.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


  =(2014年9月基本工资×计发比例+退休补贴+其他津贴+增发退休费)×累计工资增长率+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


  =(1776×0.9+2436+10+350)×1.2394+713.6


  ≈6160.03(元)


四、正式月养老金待遇计发标准

  因为核定表中的退休人员属于过渡期内中人,所以采用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办法核定正式待遇。


  另因新办法高于老办法,故在老办法的基础之上增发新老办法待遇差的一定比例。关于增发比例的规定是:2014年10月至2015年退休10%,2016年退休20%,2017年退休30%,2018年退休40%,2019年退休50%,2020年退休60%,2021年退休70%,2022年退休90%,2023年退休90%,2024年1月至10月退休100%。


  正式月养老金待遇=老办法待遇+(新办法养老金-老办法养老金)×增发比例


  =6160.03+(9740.68-6160.03)×0.7


  =8666.48(元)


  其中:月基本养老金7968.96元;月职业年金697.52元。


五、后记

  1.发现两个比较大的问题


  一是,河北老办法用到的工资增长率对应?年份?有误。


  经查,自2015年开始,人社部定期公布全国统一每年的工资增长率,历年数据如下:


  2015年6%(0.06),2016年4.5%(0.045),2017年3%(0.03),2018年3%(0.03),2019年2.9%(0.029),2020年2.5%(0.025)。


  不是核定表上载明的:


  2015年0%(0.00),2016年6%(0.06),2017年4.5%(0.045),2018年3%(0.03),2019年3%(0.03),2020年2.9%(0.029),2021年2.5%(0.025)。可以说把数据写串位了!


  虽然用河北的数据也得出了累计工资增长率=


  1.06×1.045×1.03×1.03×1.029×1.025=1.2394,


  但个人还是感觉河北这番操作不够严谨。


  二是,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中用到的“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数据有误,深层?原因在于?计算?方法出错?。


  简单来说,核定表中给出的数据?“696.2”不是“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而是“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基数”。


  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基数×职务升降开始年度至退休年度的累计工资增长率=696.2×1.025=713.61(元)。


  换句话说,河北这张核定表在“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一栏中的数据应该是“713.61”


  2.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各种缴费指数均保留三位小数,养老待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