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延长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期限 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超54亿元
新华社客户端宁夏频道7月11日电(记者谢建雯)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宁夏将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预计全年可为全区参保企业减轻缴费负担54.83亿元。
据了解,宁夏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将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将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宁夏还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缓缴,并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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