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这一政策调整目前在我省已经目标清晰、稳步推进。


  近日,


  记者从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获悉,


  从2018年1月1日起,


  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


  由原先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如今的97元,


  增长率达15.5%。


  据了解,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门槛比较低、覆盖人群非常广,凡是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保。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方式是按年缴费,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200元/年。


  具体年缴费标准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同时,政府对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补60元。


  此外,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等符合政策要求的困难群体,按最低档次代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生家庭参保缴费按每人每年30元增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