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凌源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
你们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已经下发,并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弹性退休政策。为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向您作出如下几项温馨提示:
1.申请流程规定:所在单位或个人应不晚于参保人员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
2.养老金起发时点规定: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从审核通过的本人所选择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3.有档案的参保人员请到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查询人事档案。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请您充分了解自己的档案信息,避免因档案记载而影响您对退休时间的选择。查询档案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档案托管手册等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理查阅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您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查询。
4.如果您对退休时间把握不准,您可以查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附表中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按照本人出生时间,查找改革后的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也可通过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公众号、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平台或通过法定退休年龄查询小程序,查询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龄。
5.所有参保人员,请您在选择退休时间前1—2个月到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大厅提出退休申请。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祝您及您的家人平安健康,生活愉快!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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