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有新调整。梧州市社保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具体将有四个方面的调整,包括缴费档次增加至15个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实行“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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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档次增加且实行多缴多补


  此次养老保险政策调整的第一个方面为,缴费档次增加至15个。据悉,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等15个档次。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的收入水平灵活选择缴费档次。


  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和脱贫后继续扶持两年的人员、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6类特殊困难群体,在“十三五”期间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按规定继续由政府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且继续给予30元缴费补助。参保人补缴应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此外,此次养老保险政策调整还有一个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将实行“多缴多补”,即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高。具体为:缴费200元至400元分别补贴35元、40元、45元;缴费500元至700元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20元;缴费1000元补贴150元;缴费1500元补贴175元;缴费2000元以上统一补贴200元。


  累计缴费超15年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养老保险政策调整的另外两个方面分别为: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长缴多得”。梧州市将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


  二是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有所提高。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提高至人均不低于600元,由自治区全额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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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发布编辑部


  编辑:王子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