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人民: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平乐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清理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老农保参保人员


  老农保于1994年至1997年在我县开展,当时参加此项养老保险的人员有:当时新批建住房人员、领取结婚证人员、参军或退伍人员、部分财政拨款单位的在职人员、幼儿园或小学学生及其他人员。


  二、办理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三、办理地点:老农保参保地所属乡镇的就业社保服务中心


  四、办理办法:


  (一)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将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不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将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五、办理业务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写《业务申请书》


  (二)提供缴费发票原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广西农村养老保险领取证》


  (三)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五)办理退保的,还需提供平乐县境内农合行、工行、农行任一银行的账号复印件


  平乐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