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养老保险制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引导全市市场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12月26日,四川省遂宁市举行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活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自2024年12月15日起,凡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通知》规定,在现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内。
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制度设计,个人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国家政策支持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账户模式,由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运营,并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
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已经超过20%,接近3亿人。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16.4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1.7%。遂宁市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占常住总人口的比列达25.19%,老龄化率在全国城市中排第15位,并且老龄化程度还在持续加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财政、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共同推动好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工作,全力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本市全面落地实施,推动全市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蒋昌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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