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个旧人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正在缴费中


  一、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每月1日-25日)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每月1日-25日)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人群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


  (二)对市民政局确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额资助参保。


  (三)市民政局确定的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参保缴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定额资助参保,个人缴费230元。


  (四)市残联确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定额资助参保,个人缴费230元。


  (五)公安机关确定的病残吸毒人员,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按照每人175元的标准资助参保,个人缴费175元。


  (六)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按照每人180元的标准资助,个人缴费170元。


  (七)过渡期内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按照每人135元的标准资助,个人缴费215元。


  (八)取消计划生育家庭补助参保政策。自2022年9月起,取消补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整为原渠道发放,采取先征缴后补助,补贴对象纳入全省集中统一的“一卡通”平台管理,补贴资金直达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账户。


  如果逾期未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会有如下参保缴费风险:


  2022年9月-12月正常参保缴费的,从2023年1月开始享受待遇。2022年12月25日前仍未缴费的,2023年1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新生儿监护人全年均可为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年度内新生儿自出生后90天内(含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后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自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由每年100元调整为每年200元。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缴费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1至2级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为每人每年200元,缴费人可选择高于200元缴费档次,省级财政按200元标准补助;3至4级轻中度残疾人每人每年最低按300元标准缴费(其中个人缴纳200元,市级财政补助100元),缴费人可选择高于300元缴费档次,市级财政按100元标准补助。


  如果逾期未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会有如下参保缴费风险:


  (一)不按时缴纳当年保费即为中断缴费,再次补缴不得享受该年度政府缴费补贴。


  (二)年满45周岁及以上人员应逐年缴费,并享受当年政府缴费补贴。如出现断缴,到年满60周岁当年依然要补缴其断缴年度的养老保险费,但不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如果不补缴,不得享受养老金。


  三、缴费渠道及方式


  特别提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有的银行代扣方式已经停用。


  广大缴费人可以选择以下缴费方式: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云南农信手机APP


  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


  农村信用社移动POS机


  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自助终端


  农村信用社柜面


  “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公众号


  农行POS机


  农行营业网点


  温馨提示


  缴费人个人缴费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及时与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133565)、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143494)联系变更。


  如对以上缴费渠道不清楚的,请您就近咨询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办税服务厅或拨打咨询电话,办理缴费业务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咨询电话:


  1. 个旧市税务局:2196865


  2. 个旧市农村信用社:96500,2131009,2123460


  3. 个旧市农业银行:212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