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向培训是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指定培训机构为失业人员进入用人单位特定岗位前开展的培训。培训时间不超过2个月。
经市或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同意,用人单位、培训机构与失业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定向培训承诺书,失业人员向培训机构全额预交培训费用。
定向培训完成后,对取得相应证书并实现上岗的失业人员,培训机构应退回其培训费用;没有取得相应证书或无正当理由不上岗的,培训费用自行负担。
培训机构在向失业人员退回培训费后,向市或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培训后就业率低于80%的,每少于1人扣除1人的培训费用。
【关键词】就业培训,定向培训
【相关链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培训] → [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可获补贴 ] (http://www.sz12333.net.cn/jypx/jnpx/2007-7/31/20070731141763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