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交流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岗位开发部 >> 单位招聘 >> 正文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后应办理哪些手续
 2007-9-11 11:35:18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6]78号)及《关于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支付奖励金和补贴的通知》深劳社[2006141)的有关规定,企业应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就业(再就业)登记手续并到接受岗位信息申报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录用备案。办理录用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录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录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3员工劳动手册

4劳动合同

经办处(室):岗位开发部    联系电话:82132931

关键词:劳动保障,招聘,就业困难,奖励补贴

 
●上一篇:用人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应提交哪些资料
●下一篇: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奖励补贴应提交哪些资料
 
     
深圳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Copyright ©2007 www.sz12333.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