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个人首次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3万元;
②合伙经营的,如其项目吸纳失业人员3人以上,按人均4万元标准累加,但贷款总额不超过20万元;
③第二次申请贷款的,其项目吸纳失业人员2人以上5人以下,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吸纳5人及以上的,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关键词:就业中心,小额贷款,额度
相关链接:[深圳劳动保障网]→[深圳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创业服务] →[小额贷款](www.sz12333.gov.cn)